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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节水工作安排及节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09:34

各县区住建局,临洮县、通渭县给排水公司,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节水工作安排及节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19〕56号),决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17日开展以“建设节水城市,推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城市节约用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绿色城市、改善人民环境质量的具体行动,是共建共治共享节水型社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抓手,各城市要根据今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时间、内容、主题及组织领导等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安排,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宣传节水先进典型,曝光用水浪费行为,倡导科学合理用水,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

二、强化措施,做好城市节水工作

各县区要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创建、降低公共管网漏损以及提升再生水利用等工作,积极开晨多种形式宣传,向人民群众介绍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节约用水特色特点、工作成绩及新时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目标与思路,要把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作为节约资源的长期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各县区要根据住建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入户座谈、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节水在社区、节水在校园、节水在公共建筑、节水在企业、城市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开放日专题活动;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家庭、单位等整个社会网络中的纽带作用,引导群众共同营造社区节水人人有责的生活氛围;要让节水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要引导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商场等各类公共建筑推进节约用水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推进创建节水型公共建筑;要倡导工业企业开放生产用水的循环过程,公开生产用水的来源、去处,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组织群众参观城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二是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大力度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坚持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加强管网漏损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并堵漏,避免漏耗和二次污染,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公共供水漏损率。到2019年底,全市公共管网漏损率要达到10%。

三是强化公共建筑进行节水措施。要提高建筑中水用水效率,改变生产用水方式,如改直流用水为循环用水,提高水的复用率,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要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四是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器具。各县区要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将节水产品和设备纳入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要加强宣传,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器具,强化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自觉性。

五是进一步提高中水利用水平。各县区根据“水十条”以及“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快中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再生水使用范围,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中水。到2019年底,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要19.5%。

六是加快推进城市节水创建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水十条”要求,加快推进城市节水创建工作,目前我市仍未达到国家节水城市标准要求,务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国家节水城市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住建局按通知要求,抓紧部署相关工作。有关城市节水工作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及活动开展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

联 系 人:朱  璟

联系电话:8225897,8219030(传真)

电子邮箱:cjk104@126.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66号)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 市住建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