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洮县、通渭县给排水公司: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函〔2019〕17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线运行管理,防范化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行风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决定开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形成全面、完整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基础资料,为切实防范化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运行风险,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二、排查范围
全市各县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供水、排水(雨水和污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地下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
(一)基础信息:排查各类市政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二)排查风险:在排查中全面清理各类市政地下管线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发生过爆管、漏损、造成城市道路塌陷等事故的地下管线。包括:隐患位置、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风险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已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排查安排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工作。
(一)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管线管理单位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排查、探测。建立排查成果台账和隐患点台账,并对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排查成果应满足《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技术要求。
(三)已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县区要对系统信息进行更新,满足城市运行安全防范、“补短板”建设等工作需要;尚未建成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要抓紧建立完善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建立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
(四)城市供排水由水务部门负责管理的地方,当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汇报辖区人民政府,协调水务部门和有关管理运行企业开展排查。
四、时间安排
各县区排查工作要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住建局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排查工作联系人报送市住建局;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7月19日前将本辖区排查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市住建局。省厅将适时对各地排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本次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护、检测、应急等各类机制进行梳理完善,确保各类市政管线权属清晰、管养单位清晰、维护检测制度清晰、安全责任清晰、应急处置机制清晰。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按照排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点同时开展整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立即整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做好隐患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坚绝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县区住建局要结合本次排查工作,对“超期服役”的老旧管线制定改造计划,加大对城市市政管网维护维修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步伐,切实把风险化解在前端,努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景宝雄
联系电话:8225897,8219030(传真)
电子邮箱:cjk104@126.com
附件:1.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基础信息表
2. 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风险隐患情况表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
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基础信息表
县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城市(县城) | 供水管线(公里) | 排水管线(公里) | 燃气管线(公里) | 供热管线(公里) | ||||
| 超过设计年限数量 |
| 超过设计年限数量 |
| 超过设计年限数量 | 超过设计年限数量 | ||
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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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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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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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排查风险隐患情况表
县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管网类别 | 发现风险隐患 | 其中: 已整改 | 整改率 | 未整治风险点 | 未整治风险隐患已采取应急措施 | 已制定整改 方案 |
(处) | (处) | (%) | (处) | (处) | (处) | |
供 水 | ||||||
排 水 | ||||||
供 热 | ||||||
燃 气 | ||||||
合 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