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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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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现将住建部制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组织本单位及本地区各级(区、县、市)住建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对文书熟练掌握、准确应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附件: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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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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