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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商品房预售许可有效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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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 进一步深化“房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简化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根据2023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由我局及各县区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设置有效期,本通知发布前我局已核发并登记有效限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可继续使用,无需到我局办理延续。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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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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